第210章 眼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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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之前早就说好了婚期,所以温东的婚礼办的倒还算是热闹。
李荷花从新娘子进门那天起,脸上的笑就没下去过,在陶琳给她敬茶的时候,她给陶琳包了一个特别大的红包。
温之福也特别高兴。
儿子终于是娶上媳妇儿了!
他三十多岁的时候,温东小学都快毕业了。
想到这里,温之福对上陶琳也是相当的和蔼可亲,对着陶琳的父母更是谢了又谢,搞得陶琳的父母都有些不自在了才作罢。
一家人在北市又待了一周时间之后,就收拾好东西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车。
原本以为这一路上也会像来的时候那样,热热闹闹的坐几天火车就到了,没想到火车开出去没多长时间,他们隔壁车厢一个长得挺端正的女人,时不时就朝着他们这边看。
后来她干脆坐过来和李荷花聊上了。
李荷花本就是个善谈的人,三两句话就和这个女人熟识了。
只听那个女人道:“婶子别见外,叫我玉梅就行,我独身一个人去往粟水县城探亲,正愁没人聊闲天,没想到就遇上婶子你了。”
李荷花一听她这话,眉头动了动,问道:“你也去粟水县城?”
“我原来是那边长大的,后来辗转到了北市,想来也五六年没有回去过了,”周玉梅说,说完还长长叹了口气。
李荷花也觉得有些感慨。
她自从一九七八年年初,和温夏他们一起来了北市之后,也没再回过向阳生产大队,算算时间也四年多了。
想到这里,李荷花又和周玉梅聊了大半天。
两个人从北市的生活聊到粟水县城那边的生活,又聊了聊各自家里的事情。
当然,李荷花人虽然大大咧咧的,嗓门也不小,但也知道哪些能说,哪些不能说。
在周玉梅朝她打听家里情况的时候,她手往腿上一拍道:“嗐,谁不是凑合过日子呢,现在也就是经济条件好了,政策也变了,不然,一个个的都面黄肌瘦的。”
周玉梅不太相信。
“不会吧,”周玉梅往正挤在一处看图画书的许熠和西西那边扫了几眼,笑着道:“我看婶子你们家人的衣着打扮,不像是日子过不下去的那种啊。”
“表面功夫而已,”李荷花视线往四周转了一圈,然后压低了一点声音道:“在这边混不下去得回老家了,也不能穿的破破烂烂的让亲戚们看不起不是?”
周玉梅又笑了笑。
她也不应承李荷花的话,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一圈,最后定格在了许熠的身上。
不知道为什么,她越看这个孩子,就越觉得眼熟。
思绪不知道怎么就转到了她几年前回老家村子,听她那个好赌的二哥说,她那个酒鬼大哥早些年大冬天喝醉了酒,去后院上厕所的时候脸摔到铁锹上面,当场摔死了,第二天大家伙儿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血都结了冰碴。
她大嫂本来就是她大哥花钱买来的,眼见着男人死了,第二天趁着没人注意,收拾着包袱跑了。
只留下一个几岁的男娃在屋子里,守着空屋子。
周玉梅当时起了心思想把那个男娃带走,谁知道她二哥听到她的话之后,当即冷笑道:“都说什么样的妈生什么样的儿子,他妈就不是个什么好货,她生的野种能好到哪里去?”
周玉梅皱着眉头。
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,就听她二哥又接着道:“早他娘的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,为了找他,你看看我这腿上的伤,现在走路还有影响哩!”
“这么多年了,估计早被山上的狼叼走吃了也说不定。”
“呸!晦气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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