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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绥芬河这座小城,在成可欣的心目中,之所以是一座重要的心灵圣地,不单单是她孤苦无依,更重要的是,这座城市在她心中扮演了腥风血雨的特定形象。

那场特殊的大革命开始之后,成可欣作为红卫兵带头人的身份,在绥芬河和牡丹江之间来回穿梭往来。她在政治上,在组织上混的是风生水起。无奈天有不测风云。

怀上了姜进酒的孩子之后,成可欣发现丈夫姜进酒,居然出轨了自己的闺蜜路雨洁。而恰恰就在这前后,史无前例的那场大革命开始了。在政治方面特别敏感的成可欣出于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考虑,义无反顾的加入了这场运动或者革命。很多情况下她都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做法。在那场运动中表现的特别积极,再加上她以年轻貌美的姿态俘获了关键位置上的男人的心,所以取得的成果也最大,因此她一路升迁的很快。

几乎与此同时,成可欣对不合流者,对政见不同者,坚决划清界限,因此,许多人都被无情打击残酷迫害。为了自保为了自己在运动中不受迫害,成可欣别无选择。先出手,把所有潜在的敌人都打翻在地,还不忘踏上3脚,甚至许多人都被。几天以内活活打死。在各类批斗中被打的头破血流皮开肉绽那都是小问题。当时的许多为官者都这么做。成可欣的确是保住了自己,但是她也因此树下的许多敌人。有些的人甚至直接就可以要了她的项上人头。这其中就包括她怀恨在心的前夫姜进酒和她的情敌路雨洁。

成可欣明白,如果你不疯狂,如果你不积极投身运动,被打死的人,后来一麻袋一麻袋里的人头血染江面,飘过黑龙江,令对岸看到的人都浑身起鸡皮疙瘩。

如果你不先下手为强,那么这漂流过江的麻袋里,必定有你成可欣的一颗人头在内。没有经历过如此凶险场面的人,是无法想象到当时,在绥芬河这样天高皇帝严的地方,既要文斗又要武斗的程度有多么残酷!

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,是根本不知道。这里面的凶残无比的。随意以革命的名义打死一个人就如同碾死一只蚂蚁那样,根本不需要任何法定程序。哪里还顾得上小婴儿潘梦婷的死活?况且她还是姜进酒的孽种。成可欣最后简直是疯了。根本啥也顾不上了!

好在现在是改革开放时期了。那个时代过去了有20年。好多人都不认识她了,她也不认识许多人了。成可欣准备好了口罩和墨镜。这两样东西是她这几天在绥芬河,必须要戴在脸上的。她对任何其他人不感任何兴趣,她只对自己的大女儿感兴趣。

小车在中午时到达牡丹江。成可欣和郑百和在饭店吃了饭之后,她就打发郑百和坐中午12点55分的火车,回哈尔滨去了。

郑百和说,程总,我可以陪你的。我有时间,你自己一个人在牡丹江行吗?成可欣说,可以可以,你回去吧!等我电话再来。

从牡丹江到绥芬河,那就近了,开车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,成就自己开车了。

成可欣在送走郑百和之后,她在牡丹江市连停都没有停,立刻开车去绥芬河。她是归心似箭,一秒钟都不愿意等。

一个多小时后,成可欣的小轿车进入到绥芬河地界,尤其是进入到绥芬河的市区,她的眼泪还是止不住的流。一路上,成可欣一边开车一边都是泪流不止。

大女儿!亲爱的大女儿,妈妈来了。

如果你活着,有20岁了,妈妈当场把你带走。我把整个世界都补偿给你。我的骨肉,我一定要带走。如果你不在了,妈也会把应该给你的补偿,一股脑的给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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