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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深吸一口气,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,抬头直视着斯内普的眼睛:“行,我跟你说实话。当年我那么做,是因为……”
话到嘴边,却又咽了回去。
总不能说,是因为第一次在新生列车上看到那个抱着旧书、眼神警惕的黑头发男孩时,心里就莫名地在意;是因为看到他被格兰芬多欺负时,会控制不住地想冲上去;是因为不知道怎么跟他相处,才用最笨拙最混蛋的方式引起他的注意。
那些连自己都没弄明白的、藏在刻薄和嘲讽底下的心思,现在说出来,只会被当成更可笑的借口。
姜浩月别开脸,语气硬邦邦的:“是因为我贱行了吧?看不得你那副清高样,就想把你踩在脚下。现在满意了?”
斯内普的脸色白了几分,嘴唇动了动,却什么也没说。
“所以你看,”姜浩月摊手,语气恢复了惯常的嘲讽,“我就是个混蛋,配不上你这伟光正的男主。赶紧走,别再跟着我了,不然我可就不客气了。”
他作势要去摸藏在腰间的小刀——那是他用来防身的麻瓜工具。
斯内普看着他紧绷的侧脸,看着他故意摆出的凶狠样子,沉默了很久,终于缓缓转身。
“我在街角的旅馆住三天。”他留下这句话,声音低沉,“如果你改变主意……”
“不会改变的。”姜浩月立刻打断他,“这辈子都不会。”
斯内普的脚步顿了一下,没再回头,径直走进了巷口的人流里,黑色的风衣很快就消失在攒动的人头中。
姜浩月看着他消失的方向,手里还捏着那个陶土小人,指腹被粗糙的陶土磨得有些发红。
他猛地将陶土小人扔在地上,摔成了两半。
“神经病。”他低声骂了一句,却没注意到,自己的指尖在微微发颤。
阳光依旧明媚,跳蚤市场的喧嚣还在继续,可不知怎么,空气里好像多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,像根细小的刺,扎在心里,隐隐发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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