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7章 税收手段
陆一叁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237章 税收手段,重生朱标,我才是明太宗,陆一叁,海棠书屋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。
实物征收省却了货币交易的环节,却带了更大的麻烦,那就是需要耗费大量的劳动力,因为这些实物需要运输到指定的仓库存储,这就出现了分散征集和运输的问题。
实物是挨家挨户征收的,必然是零散的,然后再以一定的地域范围为最小单位,汇集在一起,统一运输到指定地点。假设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,若是就靠县衙的那点儿人手,完成一次税收不知道需要多少年月。所以就有了专门负责包揽税收工作的揽纳户,负责向百姓收入粮食,并坐到仓库。然而这些人通常是些整天无所事事的地痞无赖,他们不仅收入高额的手续费,有时甚至将百姓缴纳的实物私自据为己有,再加上各级官员上下其手,中饱私囊,朝廷的收入没办法保障。
为了革除官吏对税粮的侵吞,确保田赋收入能够保质保量地交付朝廷,朱元璋在洪武四年下诏设立粮长制度——“令田多者为之,督其乡赋税”。这样就把收粮食的任务交给了庶民地主,所谓“以良民治良民,必无侵渔之患”。
粮长的主要任务就是征收田赋和解运。粮长首先要到京师面圣,接受皇帝的当面教育,这样的机会对于一个普通的地主而言是十分难得的,万一皇帝看上了眼,摇身一变就成了官身。
粮长只是负责督促征收,是个小领导的角色,下面具体做事的还是普通百姓,可以看做一种劳役。明代劳役的承担,是与人口登记的黄册相配合的里甲制度息息相关的。每一百一十户为一里,推选人口多、粮食多的十户人家轮流担任里长。其余的一百户,以十户为一甲,总计十甲。
每年,由一名里长带领一甲承担差役,其他九甲只缴税不承役。如此十年便是一个轮回,每一甲都承担了差役。十年之后,重新编造黄册、登记人口,里甲的编排也随之调整。
有了里甲制度,那么税粮的具体征办就是粮长督促里长,里长督促甲首,甲首督促各户,层层递进。只要里甲制度足够严密,税粮的征收就不会缺漏一户。粮长将各里甲收上来的粮食汇集在一起,带领各里当年承役的甲户,利用车船将粮食坐到地点,验明勘合才算缴纳完毕。
粮长的有面圣的好机会,有与官员打交道的机会,是一个改变社会地位,提升社会层级的好机会。同时,粮长借助收缴税粮的机会,盘剥压榨普通农户,绝对也不在少数。但也要看到,粮长的责任很重,税粮不能按时解运交付,朱元璋的手里的大刀可是又亮又快。而且若是征收的粮食不足勘合规定的数量,粮长就要包赔。
粮长也不傻,肯定不会自掏腰包,一定会先把这种包赔的负担转嫁到普通百姓的身上。如此,百姓除了缴纳税粮以及损耗,又多了一份负担,民户不堪压迫而逃亡,粮长赔不起也就跑了。最终的结果是,民户空虚,税收不足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